各有关学院和二级单位:
寒假将至,各单位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统一工作部署,结合《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校发[2019]66号)要求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现针对寒假前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卫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处2019年12月2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逐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1),能立整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做好防护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要根据《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校发[2019]66号)要求,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及气瓶的存储、使用管理进行排查。
2.电信学院、土建学院、机电学院、电气学院和理学院实验室分两类开展安全检查。对于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的实验室,由学院统一安排自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的实验室,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和学院联合统筹,在对前期校领导带队抽查、调研和气瓶管理专家咨询有关情况进行梳理的同时,邀请校外专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进行督查和预评估,同时对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表相关内容查阅各学院、各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
3.运输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语传学院、建艺学院、工程中心和国重等单位,重点自查实验室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水电气暖安全管理情况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和实验室进行抽查,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定全面、可执行、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充分结合本单位寒假值班、轮休等情况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坚决避免安全管理责任空转。
2.除确有必要使用的实验室外,其余实验室原则上暂停使用。请各单位统计寒假期间确有必要使用的实验室及具体房间情况,每个实验室和每个实验室房间都要安排切实能够发挥实际作用的安全责任人,相关情况请填写《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房间及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
3.各实验室及具体房间的安全责任人应履行相关安全职责,认真、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日志及值班记录,并严格管理好本房间钥匙。由多人轮岗负责的,要明确岗位职责,做好在岗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三、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1.寒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实验室,需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实验设备基础保障措施完备的前提下,加封落锁,实验室钥匙由有关单位统一管理,并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开启实验室。
2.对涉及各类易燃易爆物品、气瓶、危险化学品及危险生物制品的相关实验室,原则上在寒假期间停止使用。如果确有必要使用的,需由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批并报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备案。有关实验室需围绕购买、储存、使用、回收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对寒假期间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安全要求,确认已签订安全责任书。每个工作时段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负责切断本房间取暖器、空调、饮水机等各种日用电器的电源;检查本房间的水、电、门窗是否关好;检查各类实验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安全、有效。
4.对于寒假期间进行维修改造或装修的实验室,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审批后方可施工,并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5.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将在寒假期间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四、提交材料
各单位填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和《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房间及人员情况一览表》,由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原件由本单位留存,复印件于1月13日17:00前交实验室安全管理处(8号办公楼809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jhfan@bjtu.edu.cn,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51688515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