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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各相关学院:

依据实验室安全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按计划在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中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线上培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内设实验室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学院”,含威海校区、唐山研究院、海滨基地和丰台基地)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开展或指导实验活动的教职工。

二、培训要求

年度线上培训是相关人员须按规定完成的培训任务,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训,确保应训尽训。

本年度线上培训学时要求: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的管理人员、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开展或指导实验活动的教职工等(含研究生工作室安全责任人)应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在线培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在校内调整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返岗的视为初次上岗)应完成不少于32学时的在线培训,非初次上岗应完成不少于12学时的在线培训。参训人员通过在线学习必修和选修课程获得学时(其中必修6学时),学时数达到规定即完成本年度在线培训任务。

三、培训内容

1.国家、北京市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

2.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3.实验室安全通识和典型案例教育。

四、培训组织

1.培训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12月31日。

2.培训方式:依托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培训平台”进行在线培训(使用说明见附件1)。

3.培训报名:请各相关学院分类统计并汇总应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模板见附件2),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bjtu.edu.cn相关人员信息应与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内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人员保持一致,人员发生变化的需及时更新系统。

4.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将根据不同类别人员分别设置学时标准后,按学院下发学习平台账号信息,届时请各学院及时将信息告知相关教职工,并督促其按要求完成线上培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将按季度对各单位培训完成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五、其他

1.在线培训是学校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任务。各学院、实验室应在学校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特点进一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并做好相应记录。相关人员参加的其他形式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培训,可通过学习平台申报学时,计入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总学时。

2.相关校领导、中层干部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培训平台操作指南

2.实验室安全线上培训报名表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4年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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